我在經營網路行銷公司,我早年自己也在網路行銷公司上班。
我當時的老闆,是業務背景出身,他的專長是洞燭機先,發掘商機後,帶領著業務人員攻城略地,往往只是賣個概念,商品服務還未成熟,印一份五彩繽紛的銷售簡章,配合上業務人員的如簧之舌,就可以大筆大筆的簽單 。
實在有夠厲害。
為了全台業務規模複製,商品服務越單純、越整齊劃一越好,案件簽進來,也不用什麼人居間統籌了,直接丟給後勤單位處理就好。
為了省人事費用,也為了讓業務人員多簽單,業務人員採無底薪高比例薪,後來因為法規的關係,改成基本底薪加高獎金,但制度設計背後的精神如出一轍。
公司有成功賺到錢嗎?還真的有,網路泡沫化那幾年,一些稱頭的公司紛紛倒下,我們公司不但挺過了網路泡沫化,還賺了一些錢。
我以前的老闆,曾經很得意的跟我說,經營企業,將本求利,比的是氣長。
所以,我不能說他不對,但這樣真的毫無問題嗎?
為了讓服務簡單好賣,硬推套裝服務, 造成客戶預算平白浪費也就罷了,更多的時候,是服務根本無法滿足客戶的需求。
業務員只管簽單就好, 長此以往形成了不重視服務的文化,反正丟給後勤單位收爛攤子就好。
案件由業務包辦簽單和統籌,執行的品質怎樣可想而知,包山包海、過度銷售不說,更離譜的,還有些不肖的業務,跟客戶簽所謂的AB 合約,最後鬧上法庭。
產品服務不符客戶需求、服務品質不佳、無法履行服務承諾、甚或有法律問題…當各種問題湧現時,也連帶影響銷售士氣,然而業務團隊會怪自己嗎?不,他們怪的是公司,更具體的講,是怪後勤團隊。
老闆不知道問題嗎?不,他當然知道,不過等他發現問題的時候,他也無力解決,只能夠把所有的壓力加諸在後勤團隊身上。
而我,就是後勤團隊的頭頭。
這家企業, 曾經盛極一時,最後變得無關緊要。
由於早年自身的慘痛經驗,我在自己創立網路行銷公司時:
不以套裝服務方案為主,走的是訪談客戶需求後按需規劃的顧問式銷售。
給業務足夠的底薪保障,然後我不稱呼他們業務,取而代之的,我稱呼他們客戶經理,用意很簡單,我希望他們把客戶看得比業務重要 。
為了服務品質,每個案件都有負責的專案經理,然後每家客戶都至少有兩名可找到人的聯絡窗口。
另外還有許多、許多,加強服務品質的措施。
因為上述的做法,我的業務擴張的很慢,成本也比別人高,經營得異常辛苦,這是代價,然後我換來什麼呢?我換到的,是我們的客戶,當然不見得都滿意我們的服務,但至少沒有嚴重的客訴,另外還有,在業界還算過得去的口碑。
不知道這算不算後知後覺,這幾年我自己經營公司,才慢慢體會到一件事:
老闆,形塑了企業的樣子。
在草創初期,將一家企業,形塑成他要的樣子,是老闆的權利,也是義務,你的日常言行舉止,你遇到事情的價值取捨,決定了這家企業未來的長相;這同時也是老闆無從推託,也無法假手他人的工作,無論是變的基業長青,或者淪為無關緊要,是好是壞,最後終歸都是老闆的責任。
若企業早早夭折陣亡,也就罷了,怕的是初期的獲利與成功 ,讓企業主很容易覺得自己的企業是沒有問題的,等到有朝一日,企業長成自己完全不認識、完全不受控制,會反過來吞噬自己的怪獸時,通常為時已晚。
豈可不慎乎?
我也慢慢能理解一件事情,為什麼很多人以前上班時渾渾噩噩,創業當老闆以後,反而開始四處學習上課,明明很多事都可以找人做,為什麼還要自己拚命學呢?單純的為了省錢無法解釋這個現象,更有可能的是為了填補自己的焦慮,老闆怕自己專業能力不足,怕自己跟不上趨勢變化,怕自己不懂經營管理,怕自己眼界格局不夠…唯一能止住焦慮的手段只有拚命學學學…
經營企業,從來沒有懈怠的餘裕,你稍稍打個盹,睜開眼來,公司可能就沒了,或者,更糟糕的,變成了怪獸。
關於形塑企業這件事,讓我們持續努力、共同學習,然後,更重要的,永遠、永遠,心懷感激與謙卑。